也不行。 12月25日,上海法院开庭审理日本浪人和武装侨民,控方列举出一系列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日本人自己的口供,以及被捕后反水汉奸的口供,不说是华夏人,就连坐在旁听席上的日本公使和领事也无法找出更多的理由来反驳。 强词夺理,也得有“词”才行啊! 为日本人辩护的外籍律师理屈词穷,反倒是受聘于日方的一名华夏律师在法庭上振振有词,按照他的说法,日本人固然有错,华夏人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