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药品公司的仓库查封,这就很是荒唐了。 更何况,还说什么先查封,后调查,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要说什么药监局卫生局之类的部门,哪怕就是警察局在抓捕嫌疑犯的时候,至少也要掌握一定分量的证据,然后才能申请拘捕令。而这个前提,是要进行周密调查的,不然的话,去哪里掌握足够分量的证据? 但是偏偏,江州的药监局竟然先查封,后调查! 这种行为之恶劣,简直让人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