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的审查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的,不能超过三天。 也就是说,三天内必须给个答复,受理就开具受案回执,不受理就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能简单地用话来搪塞,搪塞都是“不作为”的表现。 刑事案件,遇到案件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如果有线索需要查证,不超过7天;如果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 陆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