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些股东,他们控股就好了。 将来进入米国市场,最好的办法也是与米国一家通信公司进行合并。既然反正都是要让出一些股份,那么不如现在就让一些,将来进入米国市场会更加简单。 当然,他跟冯宇是一个想法,不能拥有绝对控股权,但是至少也要保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和投票权,保证拥有最大的权力。 甚至如果可能,那么收购尽量多的投票股。 这样罗杰斯的品牌还能得以保留,而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