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说两种方法哪种更合适,不给答案,只分析情况,让当事人自己先考虑,这是一种谈判技巧。你要是一上来就主张自己的观点,当事人反而会不认同找出各种问题反驳你,而你也无法了解到当事人真正的需求。 陈女士道:“我不可能搬走的,我交了一年的房租,并且我家孩子旁边上学,好不容易转学过来的,我不想频繁地搬家,影响孩子学习。” “嗯,如果走法律程序维权,你的赢面比较大,毕竟房东是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