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每一步都是有程序的,不是你想说话就能说的,如果随便发言会给法官留下很不好的印象,甚至有点你在胡搅蛮缠的感觉。 接着原被告双方都拿出各自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收集的证言证词等,双方开始唇枪舌剑地辩论。 双方成员时而慷慨激昂时而问得对方哑口无言。 这才真正有了辩论会的感觉。 最后出于道义的考量,被告方愿意出两万元表示自己这方对小朋友去逝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