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权的只有军事法庭,在案件的侦查取证之后,军事检察院和军事保卫部不能对案犯直接进行审判,他们需要向军事法庭提起公诉,并且在开庭时作为控方出席。 这三个机关均隶属于帝国的审判系统。 他们相互制约,却又相辅相成,钳制着整支军队的运行。 第三集团军共有3个检察院。 1级军事检察院负责正师级以上官员的检查监督工作,2级军事检察院负责副团级以上官员检查监督工作,3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