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业合作组(社),据说是借鉴各地府县政府最早组织的各类集体生产民屯。众所周知,所有经政府组织而来到汉洲本土或者海外领地的移民,都必须接受政府的统一安排,无偿服务三年。这些移民除了分配至城镇中充当工人、学徒、伙计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被组建成一个个生产民屯,在新拓的移民点开垦荒地,修建房屋,兴修水利,将移民点逐步建设成为一个个成熟的村镇。 在各个生产民屯,所有的移民都被统一组织起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