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确实有着一些严厉的刑罚。尤其是《大诰》,更多地体现了老朱的性格特点。 刖足、斩趾、去膝、阉割等久废之刑,在明初重新出现了。也多了断手、剁指、挑筋等此前朝代没有的刑罚,或者出现了一个人兼数刑,因一事而杀数百人。 简单的来说,《大诰》确确实实过于严酷了,而且超过了《大明律》。 这个时候吏部尚书詹徽激动无比,“臣附议!” 已经接任礼部尚书的任亨泰也跟着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