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活该(6 / 18)

州郡小民因邻里纠纷等琐事兴狱讼,越诉于京,这样的事情确实出现过。这让工作狂老朱非常不满,他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管理这些,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只是知县、知府。

当然这样的例子也是比较少的,但是需要防范于未然。

所以老朱严越诉之禁,命有司间公正可任事的老年人参与乡里的诉讼。一些小事,乡里就解决。事情比较重大,才许告于官。

对于老朱这样的决定,满朝文武都是歌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