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按规矩乃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李郎薨,早已过去五日。 由于未有尸骨,以衣冠代替,因此不必考虑尸体保存问题,可按照传统,五个月后下葬。 但无论如何,圣人都该急下诏书,迁棺回京才是。 圣人似乎忘记了此事,亦或者是故意忽略。 正所谓逝者为大,无论圣人与明王之间有何恩怨,都不该祸及子孙。 此般行径,不仅令明王伤心欲绝,更是彻底激怒了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