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朕所授意而为之,并非有意蛊惑欺君。朕不能将朕之过嫁于他人之身。” “鉴于此,朕给予如下回复。其一朕愿承认过错,明日早朝之上,朕亲自道歉以平息上下之怨。其二,刘瑾等人确有失职,但绝非奸佞。虽则如此,朕拟革除刘瑾等人内廷之职,罚俸自省,以示惩戒。” “其三,张氏兄弟之事,先皇已有定论,不宜再纠缠前事。张延龄随朕出巡之事,乃朕之旨意,亦不可怪罪于他。但张延龄未对朕进行劝阻,亦有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