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奉诏整军(3 / 25)

阴违。

总的说来,此次改革共分三大方面。

第一,构建殿前司完整军司衙门运行体制,彷照侍卫司设置,但又精简了不少衙署。

譬如侍卫司独有的侍卫司狱,就是一大特殊军狱,但职权范围可不仅仅限制在军中将领都校,就连文武百官,名义上都有问责下狱权。

侍卫司权重时,侍卫司狱可是令人闻名丧胆的所在。

颇有几分锦衣卫诏狱的意思。

经过一番激烈讨论,柴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