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庄上拿出来的二百亩地,还从周边的官田中拿出一千亩变价卖给他们,上田才做价三两,中田二两,下田一两,许十年偿还,先偿本,最后付息。” 这种变价,相当于是零首付,十年分期,前十年还仅需要分期还本钱,到期才付息,利息也低,也就五个点,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购地方式和利息率,跟白送一样。 对于朱以海来说,这是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打破明末以来的土地严重兼并问题,能极大的缓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