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存档记录等。 但总理处也有了草拟诏敕的资格。 他们草拟的诏敕分两种,比如朝臣侍郎以上,外官总兵、知府以上升降补调,赈灾等事,总理大臣接受皇帝指示,由总理处的侍读、侍讲学士书写谕旨,经内阁传抄,交有关部门,称为明发,或称内阁奉上谕。 而有关诰戒臣下,指示方略、考核政事、责问刑罚失当等机要文书,为防泄露,都是不交内阁而由总理大臣密封,加盖总理处印信后,交兵部捷报处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