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他人不得代付,否则以行贿论处; 第二条,禁卫军将士不论何种理由,不得出入赌尝烟馆、妓院,否则一律开除; 第三条,禁卫军将士服役期间除休息日和公务需要外,一概不得饮酒,否则严重警告,两次违反者,开除; 第四条,主官五代以内直系血亲或姻亲不得出任军需、军械官长。否则以舞弊论处; 第五条,凡贪污、挤占、挪用、侵吞、虚冒军费100以上者一律开除,1000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