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例如一个正七品的一个县太爷,月俸七石五斗米,折合银子约为十两,相当于一个掌柜的薪水,好吧,其实十两银子也够他一家四五口人的开销了。可糟糕的是大明朝发薪水那是有水份的,向来都是米三钞七,由於滥发纸钞,县太爷能拿到手里的不过是二石五斗的糙米外加不足一两的银子,要是不贪污,别说穿著绫罗绸缎、住著繁华地段的宽敞大屋,维持最基本的迎来送往的人情往来了,恐怕这位县太爷就连要给家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