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中唐变法,改成了两税制。户税和地税分开,而北宋的王安石变法,则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田均税法,把户分等,征收不同的税赋。 到了明朝张居正时期,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盯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这其实已经有了摊丁入亩的苗头,而到了清朝施行摊丁入亩,实际上也是因为原有的税赋政策无法维持,清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邀买人心,几种缘由归结在一起,摊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