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有了系统的侦查手段,现在而现在只是凭当值者经验而已,李毅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众所周知,在所有案件的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死刑的判决。而要对犯人判处死刑,最要紧的就是要查明案情的线索及实情,而要弄清案子的线索和实情,首要的就是要依靠检验勘查的手段。因为人犯是生是死,断案是曲是直,冤屈是伸张还是铸成,全都取决于根据检验勘查而下的结论,所以死者的尸体是最重要的尸体,有时候死者说的话比活人说的还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