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1 / 9)

“被告人提供的录音文件来源不明,是否是原始储存介质存疑,不排除合成的可能。而且录音时并未明确告知被录音人,系采取窃听的形式,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所以我方认为,被告方所提供的录音文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而且我合理地怀疑,这些录音文件系伪造!”

李光耀不得不佩服胡冰的临场反应。

对于录音证据,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