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1 / 8)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此时走在最前面的就是审判长李光耀,同时他也是这个案件的承办人。

李光耀有四十五岁左右,是江北区法院的副院长。

他看起来比较严肃,应该是多年从事刑事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