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来打击我。但凡出现求索的地方,必定会有人抬出冠军来做反面典型。我说至于吗,这样作的人?我和习惯呕吐也算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了,我的小说和她的小说根本不是一种类型的,这些都要拿来比较。笑,如果知道今天的情况,我当初是否不应该在求索还没有出头的时候就给它打章节广告和置顶广告呢?或者把习惯呕吐视为敌人,老死不相往来,充分证明“自古文人相轻”的这条古训?再笑一下。 所以我想过太监,为什么有这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