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万人挖矿,每人每月能采出价值五两银子的黄金,一个月便是五百万两。 哪怕朝廷只得到该金矿的五成份额,一年便可收获分红高达三千万两。 就算前期情况不佳,收益减一大半,少说也有一千万两之巨! 昊菁二十三年,即崇祯三十九年(1666),北廷的岁入不过七千九百万两银子而已。 算上修铁路的成本,五年之内就回本了。 修铁路、建设矿区,以及西征罗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