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倭国大军的末日!(2 / 28)

退位让贤 姜阿山小树 2481 字 1个月前

明允诺,永世向倭国称臣纳贡,每岁上贡布匹五十万,粮百万石,银二百万两。

第二:大明允诺,割让浙江之地给倭国,以作为两国世代友好通商之需。

第三:大明允诺,允许倭国人前往大明境内经商,大明朝廷官府必须对倭人加以保护。

第四:大明允诺,凡倭国人在大明境内犯法,一律移交倭国处理,大明不得擅自加以治罪。

第五:大明允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