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的,能够千里奔袭并且灵活作战的骑兵,骑兵的关键之处就是战马。对此大王需要立法,关于马匹的法律。为保证战马之数量,严禁杀马匹、食马肉或偷盗马匹,大凡触犯此种刑法者处于死刑,这样可防止优良的种马流失,为此大王专设马监官,凡商贾运输或贩卖马匹,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地方设马丞,专门管理马匹或设养马场,负责战马的征收和饲养,将马匹生产流水线化。大王为此可下令,派出商队通过海外甚至敌国的